本報重慶2月9日電(記者田文生)重慶市政府官網日前發佈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,推出“先照後證”登記制度。該方案已經市第四屆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通過。
  根據方案,重慶將大幅減少工商登記前置行政許可項目,實行“先照後證”登記制度。對依法需要取得前置行政許可的經營項目,除涉及國家安全、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外,不再實行先主管部門審批、再工商登記的制度。市場主體可自主選擇經營範圍。除法律法規有禁止、限制性規定或涉及許可經營項目外,市場主體的經營範圍依其申報內容登記,不受註冊資本數額、營業場所面積等限制。
  該方案體現出強烈的“寬進嚴管”特征。方案明確,除法律、行政法規、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,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、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。
  方案明確,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(發起人)的首次出資比例;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(發起人)的貨幣出資金額占註冊資本的比例;不再規定公司股東(發起人)繳足出資的期限。
  根據該方案,除法律、行政法規、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公司外,其他公司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。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,公司登記時,無需提交驗資報告。
  新推出的改革方案還放寬了住所(經營場所)登記條件,為很多創業者帶來福音。方案明確,允許“一址多照”,同一地址可以登記為兩個及以上市場主體的住所(經營場所)。市場主體以住宅作為住所用於行政辦公、通訊聯絡,以及以住宅作為住所從事電子商務、設計策劃、軟件開發、管理咨詢等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經營活動的,辦理工商登記時無需審查住所(經營場所)的房屋用途,免予提交業主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。對經營活動可能造成噪音、油煙污染、存在安全隱患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,不得將住宅作為經營場所。  (原標題:重慶工商登記推出“先照後證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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